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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
  • 公文名称: 

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
  • 索 引 号: 

    000013338/2023-00238

  • 发文单位: 

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  • 文  号: 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

  • 实施日期: 

    2023-04-28

  • 分  类: 

    其他

  • 发文日期: 

    2023-04-28

  • 主 题 词: 


  • 废止日期: 


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
   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
    选择字体:[--] 发布时间:2023-05-06 17:16:56 

  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经清理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:

      一、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(附件1)。

      二、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(附件2)。

     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    附件:1.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         2.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          
    2023年4月28日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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